20160420_103842.jpg

  

 

注意不要活得太累,學會解脫自己

 

 


一、 好心境是自己創造的。我們常常無法去

改變別人的看法,能改變的恰恰只有我們自己

。壞的生活不在於別人的罪惡,而在於我們的

心情變得惡劣。讓生活變好的金鑰匙不在別人

手裡,放棄我們的怨恨和嘆息,美好生活就垂

手可得。我們主觀上本想好好生活,而客觀上

卻沒有好的生活,其原因是總想等待別人來改

善生活,不要指望改變別人,自己做生活的主

人。

 

 

二、 木已成舟便要順其自然。生米已經煮成

熟飯,再去悔恨以前的行為,一點益處都沒有

,唯一明智的辦法是,如何妥善處理後面的事

情,別讓事情弄得更糟糕,潑出去的水是收不

回來的,已刻成舟的木頭是無法恢復原狀的,

知道了這些簡單的道理,就能心平氣和地處理

遺留問題。悔恨無任何益處,別把事情弄得更

糟。

 

 

三、 重要的是活得充實。把每一天過好是最

大的幸福,快樂源於每天的感覺良好,總憂慮

明天的風險,總抹不去昨天的陰影,今天的生

活怎能如意?總攀比那些不可攀比的,總幻想

那些不能實現的,今天的心情怎能安靜?任何

不切實際的東西,都是痛苦之源,生命的最大

殺手是憂愁和焦慮,痛苦源於不充實,生活充

實就不會胡思亂想。

 

 

四、 換一種活法也許更快樂。當自己在工作

中極不順心,處處感覺都是圍牆時,是否有必

要換個環境?當自己在婚姻中極不開心,時時

感覺都是冰窖,是否有勇氣衝破圍城?當自己

已習慣逆來順受,是否會挺起胸膛說“不”?

有自信、能自強的人,善於調整自己的生活狀

態,別太窩囊地活著,舒心是快樂之精靈。

 

 

五、 物質雖貧乏心理卻不潦倒。物質貧乏不

可怕,可怕的是心理貧困。貧困常與潦倒相連

,人窮常與志短想關,心理貧困,富也會淪為

貧窮,心理富足,窮也能轉為富裕。物質貧乏

加上萬念俱灰,會很快摧毀一個人的身體,自

信自強,雖暫時物質貧乏,但好日子也會很快

到來,人窮志不短,自強不息。

 

 

六、 要活得輕鬆和快樂。不與別人盲目攀比

,自己就會悠然自得,不把人生目標定得太高

,自己就會歡樂常在,不刻意追求完美,自己

就會遠離痛苦,不是時時苛求自己,自己就會

活的自在,不每每吹毛求疵,自己就會輕輕鬆

鬆。活得太累就會痛苦不堪,知足常樂!

 

 

七、 福中有禍,禍中有福。莫被一時之得失

衝昏頭腦,一味陶醉於暫時的勝利,自己一定

要居安思危,切莫居功自傲,洋洋得意。陶醉

勝利,意味著駐足停頓;陶醉勝利,意味著失

去警惕。人生路上要永不忪懈,勝利僅僅是一

個小小的路標。要想取得最後的勝利,只有努

力,努力,再努力。莫為一時之得所迷惑,誰

笑到最後,誰笑得最開心。

 

 

八、 別總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學會自己欣

賞自己,等於擁有了獲取快樂的金鑰匙,欣賞

自己不是孤芳自賞,不是唯我獨尊,不是自我

陶醉,更不是固步自封。自己給自己一些信心

,自己給自己一點愉快,自己給自己一臉微笑

,何愁沒有人生的快樂呢?學會經常給自己過

節,尋找愉悅的心情。

 

 

九、 用心做自己該做的事。人生是如此短暫

,豈容心思去浪費呢?有智慧的哲人曾經說過

:大街上有人罵我,我是連頭也不回的,根本

不想知道這個無聊之人!我們既不要去傷害別

人,也不要被別人的批評左右,按照自己的願

望,踏踏實實學好本領,特別是在少年時要全

力以赴學本領,不要分心。

 

 

十、 惡念越多痛苦越深,心中有惡,就會心

神不寧。為什麼不能心平氣和地生活?關鍵是

沒有及時驅趕心中的惡魔。因為心存邪惡的念

頭,就不會理智地克制自己,經常會做出悔恨

的蠢事;因為沒有及時清掃心靈的灰塵,意志

薄弱者就會不時掉進深潭;因為時常鬼迷心竅

,就會讓愚蠢蒙蔽雙眼,走入錯誤的岔道還不

知道。

 

 

十一、 不妨暫時丟開煩心事。人生實在是太

苦短,自己何必總是活得不開心。有煩惱是正

常的,沒有煩惱才是不正常的。要是自己心情

不好受時,不妨去看一次電影,不妨去聽一段

音樂,不妨去唱一支歌曲,不妨去打一個電話

,不妨去享受一下陽光。讓煩惱心事見鬼去吧

,先開心一樂。

 

 

十二、 注意不要活得太累,學會解脫自己。

常有人感嘆,活得真累。累是精神上的壓力大

,累是心理上的負擔重,累與不累總是相對的

,要想不累,就要學會放鬆,生活貴在有張有

馳。心累,使人長期陷於亞健康狀態,會使自

己精神不振。

 20160420_103808.jpg 

◎轉貼心靈感悟佳文共賞◎


祝福吉祥 蘊璞小院整理轉貼

  (此靜思法語每日會自動更換)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生活
    全站熱搜

    蘊璞小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