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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共飲,為了增加飲酒樂趣,便
公決要行酒令,令中要用「相」字為
首,「人」自作結,犯則罰酒。
第一人道:「相識滿天下,知心能
幾人?」
第二人也道:「相逢不飲空歸去,
洞口桃花也笑人。」
第三人接著道:「相逢何必曾相
識?同是天涯淪落人。」
第四人想了一下,一時裡想不到好
句子,就隨口道:「湘鄉有個李鬍
子。」
前面三人即一起責問他道:「第一
個『湘』字還有點像,收煞處我們要
說『人』字,你為什麼說『李鬍
子』?」
第四人答道:「哦!難道『李鬍
子』他就不是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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